代交汕头社保,汕头职工社保代办,代报个税,劳务派遣,人事外包,咨询热线:13431007953(wei信同号)欧女士
陈某入职某物业公司时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后陈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陈某在向交通事故的侵权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后,向某物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后发生工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此类纠纷也很常见。那这种情况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法官说法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陈某虽然声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其有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认定工伤不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为前提。
法官提示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在向侵权方主张索赔的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侵权方已经赔偿的相关费用,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而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仍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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