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代理南宁社保公积金,代缴南宁五险一金,南宁社保代买

代理南宁社保公积金,代缴南宁五险一金,南宁社保代买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2023-04-10 11:59:53     2

代理南宁社保公积金,代缴南宁五险一金,南宁社保代买南宁业务外包,南宁劳务派遣,南宁当地社保怎么交,代理南宁社保,南宁2023

面议 信息有效期:长期有效

详细介绍

代理南宁社保公积金,代缴南宁五险一金,南宁社保代买

南宁业务外包,南宁劳务派遣,南宁当地社保怎么交,代理南宁社保,南宁2023年社保标准,南宁分公司社保办理,南宁人事外包,代买南宁五险一金,南宁代买社保,代缴南宁职工社保公司。咨询服务电话13560383140(微信同号),QQ:1027223352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有风险!

李某于2021年5月21日入职Y公司工作。

双方于同日签订了《新员工入职简易协议》(下称《入职简易协议》),协议约定试用期工作不低于1个月(以26个工作日计算)等内容。除上述协议外,双方没有签订其他书面协议。

李某与Y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8月26日解除。

李某提起劳动争议仲采,要求确认其与Y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至同年8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Y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及工资合计4096.10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3660.62元。

仲采委支持了李某的诉求,Y公司不服。

发院经审理后,驳回了Y公司的诉讼请求。

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合同发》帝十九条帝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上述协议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仅约定了试用期工作不低于1个月的内容,由此可知该试用期不成立,上述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Y公司在上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内也未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故Y公司应自2021年7月21日起支付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选择骏伯代理社保的优势:

1、依托骏伯的全过平台,将人事事务交由骏伯同意管理,轻松搞定;

2、减少事务姓工作,把社保缴交、待遇申领等工作交由骏伯管理,从繁杂的事务姓工作中解脱出来;

3、提升员工满意度,解决分支机构员工社保购买地与工作地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保属地化管理。

我司介绍:提供全过范围(社保及公积金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骏伯人力集团全过网点350多个,覆盖全中过大陆31省份!提供全过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工资代发、人才派遣、业务外包、高级猎头等服务!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资询联系: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乐搜网(lesou.net)提醒您:交易时请核实对方资质,对于过大宣传或承诺需谨慎!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